凉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凉州区告字〔2018〕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凉州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竟买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平方米 | 亩 | |||||||||
单价 | 总价 | |||||||||
L〔2018〕87号
| 新城区天祝街南侧 | 14684.7 | 22.03 |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50米; 绿地率≥35%。 | 商服用地 | 40年 | 180 | 3965.4 | 39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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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18〕88号 | 凉州新城区学府路东侧 | 29465.8 | 44.2 | 1<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8%; 建筑高度≤60米; 绿地率≥35%。 | 住宅用地 | 70年 | 150 | 6630 | 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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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18〕90号 | 凉州区和平大道西侧、天丰街北侧 | 59454.8 | 89.18 | 1<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35%。 | 住宅用地 | 70年 | 200 | 17836 | 17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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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18〕91号 | 金色大道城区连接线东侧 | 14095.9 | 21.14 | 容积率≤2; 建筑密度≤45%;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20%。 | 商服用地 | 40年 | 200 | 4228 | 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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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受让人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容积率若达不到规划条件高限的,与高限差额部分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不予返还。2.上述出让宗地中涉及的空中及地下的通信线缆、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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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及已购买凉州区土地而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或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5日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凉州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17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凉州区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若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