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平国土公告[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8-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 用途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2018-01 | 泾河大道以南、临泾路以北、甘沟河以西 | 居住 用地 | 30.97 | ≤25% | ≤2.8 | ≥30% | 70 | 6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本次拍卖活动同时实行网上和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3月6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七、申请人须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6日(节假日除外)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企业资质及相关证明须带原件)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八、竞买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2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8年3月6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3月6日(星期二)15时30分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